自考音乐教育专业_自考音乐教育科目_自考音乐教育报名
音乐教育专业 (大专)  专业代码:A050407

自考音乐教育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好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的专门人才,通过本专业的学习,能适应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要求,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又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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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主考院校

华南师范大学

自考音乐教育专业科目

专业代码:A050407

专业名称:音乐教育(专科)#

主考学校:华南师范大学

停考日期:2017年12月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004 00429 教育学(一) 4 必考 笔试
005 00721 基本乐理 6 必考 笔试
006 07975 音乐欣赏(一) 4 必考 笔试
007 00727 民族民间音乐 8 必考 笔试
008 11373 学校音乐教学法 5 必考 笔试
009 11371 和声学(一) 6 必考 笔试
010 11372 歌曲作法(一) 6 必考 笔试
011 11370 视唱练耳(一) 7 必考 实践考核
012 00723 声乐 8 必考 实践考核
013 00729 键盘 8 必考 实践考核
014 00726 合唱与指挥基础 4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11374 中西乐器(一) 4 选考 实践考核
102 11375 舞蹈(一) 4 选考 实践考核
103 11376 手风琴 4 选考 实践考核
104 11377 电子琴 4 选考 实践考核

   

课程设置:必考课14门76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

说明:

1.101至104课程须任选一门课程,其中101课程不包括口琴、吉他、竖笛。

2.本专业从2014年7月起不接受新生报考。

自考毕业
中小学、企事业、群众团体的音乐教师或管理工作。